“有的地方出了事故就一味限制校車,甚至把校車停辦,這也是不行的,是一種惰政思維。政府必須正視和滿足社會對校車的需求。校車的運營需要多方面的資源,比如通過立法保證校車的路權,還需要制定一系列國家標準等,這些資源只有政府能夠提供。而且,校車運營的利潤較低,責任重大,更多的是公益服務性質,對追求利潤最大化的企業,吸引力不大。所以,政府應該承擔起責任,負責制定相關法規,監管日常運營,並給予適當的財政補貼。”
  ——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藍
  當前,校車安全問題再次引發社會強烈關註。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李藍表示,對於發展校車,政府責任不可缺位。
  “司法機關要實現‘去地方化’,經費保障‘去地方化’是重要前提。如果‘錢袋子’捏在地方政府的手裡,依法獨立辦案就會受到影響,司法就容易受到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,地方領導的‘條子’、說情就很難避免。當前,各級地方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正在不斷提高,但用制度保障司法公正依然十分必要。”
  ——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
  上海近日召開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試點部署會,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上海市委關於司法改革的決策部署,對先行試點工作進行安排部署。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對此提出如上看法。
  (原標題:聲音法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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